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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抚国土资告字[201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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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DFZ1208 | 宗地面积: | 3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名人雕塑园以东、赣东大道东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2并且小于4.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0万元 | 起始价: | 2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备注: |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大卖场)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投标申请人属抚州市商会、建筑行业协会成员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抚州市本级范围内存在拖欠出让金、闲置土地等不诚信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投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8月08日至2012年09月10日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8月08日至2012年09月10日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10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9月1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12年08月08日至2012年09月11日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进行。2012年09月11日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招标项目设有标底,招标底价为60万元/亩。
2、标地功能定位:商业及写字楼,且商业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商业配套设施齐全(阳光餐饮、娱乐、休闲、5D影院等),一层临街店面不能分割。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4、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招标出让文件自2012年8月8日起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
5、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投标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上午9:00至9:30,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时间为9月11日上午9:30。
6、投标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持有关资料向抚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投标申请手续。申请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16:30时。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抚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九江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777010100100046521
抚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94-8229219
7、本项目现场踏勘由抚州市土地交易中心统一组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9:30时在抚州市土地交易中心等候(车辆自备)。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抚州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杜仕激
联系电话:0794-8236010
开户单位:抚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7701010010004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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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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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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