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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黄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黄山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0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m2)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使用年期
起始价 (元/m2)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303
黄山经济开发区 B-3(6)地块
6555.41
商服≥0.8 ≥30% ≤45%≥20%二层(8米)以上
40年
900
120
(汽车4S店)≤1.0
1304
黄山经济开发区 B-3(7)地块
6412.53
商服≥0.8 ≥30% ≤45%≥20%二层(8米)以上
40年
900
120
(汽车4S店)≤1.0
1305
黄山经济开发区 B-3(8)地块
6412.53
商服≥0.8 ≥30% ≤45%≥20%二层(8米)以上
40年
900
120
(汽车4S店)≤1.0
1306
黄山经济开发区 B-3(9)地块
6412.53
商服≥0.8 ≥30% ≤45%≥20%二层(8米)以上
40年
900
120
(汽车4S店)≤1.0
1312
屯溪区黎阳镇率水桥西侧E地块,老屯五路北侧、环城西路西侧、规划一号路东侧
33392.98
商服、住宅 (商住比例10%:90%)<2.35<20%>35%小于45米,顶部海拨高程小于机场净空要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2700
1810
1313
屯溪区黎阳镇率水桥西侧D地块,老屯五路北侧、规划一号路西侧
37353.1
商服、住宅 (商住比例10%:90%)<1.65<25%>30%分区控制,详见红线图。高层的顶部海拨高程小于机场净空要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1500
1150
1314
东区2号地块,屯光镇新区路西侧
50421.05
住宅<2.4<25%>30%沿北侧为高层,大于80米小于150米,其中沿新区路为60米以上高层
70年
4200
4250
1315
屯溪区北海路南侧、黄山汇佳仓储物流中心东侧、永佳福邸地块西侧
6103.48
商服<1.7<25%>35%<35米(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40年
2130
270
1316
黄山经济开发区 B-4(3)地块,东至枫树路,南至黄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地,西至梅林大道,北至引充路
28586.08
住宅、商服,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80%(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以上建筑面积以批准的详细规划为准。≤2.1≤30%≥35%地块以小高层建筑布局为主,建筑高度需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1500
860
1317
黄山经济开发区A-5-1(1)部分地块,东至梅林大道,南至霞塘路,西至富林公司用地,北至富林公司用地
13967.43
住宅、商服,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60%(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以上建筑面积以批准的详细规划为准≤2.5≥25%≥30%高层建筑(60米)以下,建筑高度需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1500
420
≤35%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7日8时至2013年7月8日11时前,到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向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获取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7日8时至2013年7月8日11时前,到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向黄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8日11时前。
  
  (四)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设在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2楼);
  
  挂牌时间: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7月10日;
  
  报价时间: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7时30分(其中2013年7月10日的报价时间为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6时止)。
  
  六、注意事项
  
  (一)1312、1313、1314、1316、1317号等5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到底价不成交;
  
  (二)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如有对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的范围、界址权属以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吴先生、叶女士联系电话:0559—2355592、0559—2355597网址:http://www.hsland.gov.cnhttp://www.land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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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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