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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14]第10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三山区磨山路与大福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1410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1410
东至大福路、西至官河路、南至高岗埠路、北至磨山路
90946平方米(约136.41亩),其中1号地块出让面积22080平方米、2号地块出让面积68866平方米。
居住、商业
1.8
18%
居住70年,商业40年
11860
2380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6月3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6月3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6月4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14年5月26日8:00至2014年6月5日17:00。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度开工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第二年度竣工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前六个月内新增开工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60%;第三年度全部竣工。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分二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并签订《出让合同》;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238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相当于出让金总额5%的部分转做建设工期保证金,开工保证金和竣工保证金各占建设工期保证金50%,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开工、竣工保证金,否则,分别自逾期每日按开、竣工保证金3‰的比例进行扣减,开工、竣工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将足额追缴,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减的开工保证金予以退还;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其余部分转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
  
  八、其他事项
  
  1、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其他详见《芜湖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2963073、5992162
  
  联系人:张先生、张女士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浦发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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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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