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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即土告字[201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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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即墨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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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JY14-69 | 宗地总面积: | 43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济开发区鹤山路以南、城东一路以西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70.64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7114BA0280 | 现状土地条件: | | | | | | 起始价: | 1870.641万元 | 加价幅度: | | | | 宗地编号: | JY14-70 | 宗地总面积: | 18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口镇莱青路以北、规划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8.98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7814BA0032 | 现状土地条件: | | | | | | 起始价: | 78.984万元 | 加价幅度: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按《拍卖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为非即墨市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即墨市内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由新公司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8月13日至2014年08月27日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即墨市蓝鳌路78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8月26日至2014年08月27日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8月2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08月29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9月01日10时00分在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将于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组织有意竞买者对拍卖宗地进行现场踏勘,上午9:30准时统一发车。
集合地点:即墨市国土资源局院内(即墨市振中街7号);
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即墨市振中街7号
联系人:李顺梁马丕山
联系电话:0532-89062717
开户单位:即墨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
银行帐号:90201026002420500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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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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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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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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