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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即土告字[2014]51号
  经即墨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JY14-69
宗地总面积:
4385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经济开发区鹤山路以南、城东一路以西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70.64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707114BA0280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870.641万元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JY14-70
宗地总面积:
1829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口镇莱青路以北、规划路以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8.98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707814BA0032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78.984万元
加价幅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按《拍卖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为非即墨市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即墨市内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由新公司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8月13日至2014年08月27日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即墨市蓝鳌路78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8月26日至2014年08月27日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8月2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08月29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9月01日10时00分在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将于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组织有意竞买者对拍卖宗地进行现场踏勘,上午9:30准时统一发车。
  
  集合地点:即墨市国土资源局院内(即墨市振中街7号);
  
  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即墨市振中街7号
  
  联系人:李顺梁马丕山
  
  联系电话:0532-89062717
  
  开户单位:即墨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
  
  银行帐号:9020102600242050003942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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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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