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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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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坐落在大田街道二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① | 331082004201010 | 铁路大道西侧、大洋中路南侧 | 37011 | 商服、城镇住宅 | ≤2.5 | ≤25% | 30% | 40年、70年 | 16000万元 | 32400万元 | ② | 331082004201011 | 铁路大道西侧、柏叶中路北侧 | 50604 | 商服、城镇住宅 | ≤2.0 | ≤30% | 30% | 40年、70年 | 16000万元 | 32900万元 |
二、本次出让地块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报价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土地契税。
三、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①号地块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大田街道)临开规设函[2017]4号编制建设方案。本地块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92527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至檐口或女儿墙顶):30米≤建筑高度(除商业、裙房、配建用房外)≤100米。②号地块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大田街道)临开规设函[2017]3号编制建设方案。本地块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101208平方米(含商业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沿铁路大道布置集中商业≥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至檐口或女儿墙顶):30米≤建筑高度(除幼儿园、集中商业、裙房、配建用房外)≤100米。幼儿园等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纪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非临海房地产企业中标后,须三十天内在临海注册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zjdlr.gov.cn)、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lhgtzyj.gov.cn)、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hztb.gov.cn)发布。
六、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6月7日11时,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书面申请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其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7日11时,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独立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需公证)。
七、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定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八、竞得人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交地确认书、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票据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二号开标室。
十、竞买保证金缴付必须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财务室开具财政缴款书,向财政专户缴纳后方可报名。成交者余额出让金缴付情况同上,契税向税务部门缴付。
十一、联系方式:
土地招投标二楼窗口联系人:董女士(电话:0576-85280089)
市国土局财务室(316室)联系人:尹女士(电话:0576-85226739)
实地踏勘联系人:金先生(电话:0576-8598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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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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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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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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