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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3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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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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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03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火车站综合楼东侧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4楼交易大厅,公开拍卖袍江工业区C11号、C15号、C7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坐落与面积:
C11号地块位于袍江工业区中心商贸区,东至越东路,南至河流,西至绍兴一中分校红线,北至南二路。出让面积133997平方米。
C15号地块位于袍江工业区中心商贸区,东至东二路,南至群贤路,西至东江河,北至南二路。出让面积98097平方米。
C17号地块位于袍江工业区中心商贸区,东至河流,南至南一路,西至东三路,北至用地红线。出让面积39104平方米。
2.出让地块的规划用途及技术经济指标:
地块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备注 | 袍江工业区C11地块 | 住商 | 133997 | 230475 | ≤1.72 | ≤33% | ≥32% | 回购住宅180000㎡ | 袍江工业区C15地块 | 住商 | 98071 | 127492 | ≤1.30 | ≤24% | ≥34% | 回购住宅1150000㎡ | 袍江工业区C17地块 | 住商 | 39104 | 60611 | ≤1.55 | ≤33% | ≥30% | 回购住宅48000㎡ |
具体见各地块的规划条件说明书。
3、出让年限:
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办公40年,在出让年限内拥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并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绍兴市内外的所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推出地块竞买,非房地产开发公司参加竞买成交的,可按规定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竞买人如属绍兴市区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3.有意参加竞买本次推出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3年7月22日上午11时30分前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参加竞买的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资料。
4.参加本次推出地块竞买的,报名登记时,须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保证金为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支票或汇票,7月22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竞买成交者,保证金可抵冲地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已登记报名但不参加拍卖或竞买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缴入帐户: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帐号:090000188900036393;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
5.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成交价的30%款项,在2003年8月23日前付清;第二期付成交价的30%款额,在2003年10月23日前付清;第三期付成交价的40%款额,在2003年12月23日前付清。以上期限内未按时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按3‰收取滞纳金。
报名地点: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4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03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正式开始
拍卖地点: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4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四、相关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
联系方法:
建设用地处:蒋昕 电话:(0575)5114059
袍江国土资源分局:王志强 电话:(0575)8036956
土地交易中心:周岐山、许虹 电话:(0575)8022176、802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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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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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0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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