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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当国土出让告字[2011]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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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界址范围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当土拍2011-8号 | 提署路南侧,温馨园小区北侧,振兴路西侧,行春路东侧 | 33854.01㎡(50.78亩) | 商业居住 | 1.0<容积率≤3.2 | ≤30% | 商业:40居住:70 | 人民币6000万元 | 人民币120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2、该地块需回购80511平方米,其中,住宅745户,回购面积约为77585平方米;门市房57套,面积约为2926平方米。住宅和门市回购价统一为4000元/平方米。上述安置房规划设计时必须和县旧城改造征迁拆迁指挥部共同商定设计方案,以确保拆迁户的安置,由政府统一回购,不得对外销售。具体事项在土地成交之时由竞得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建设合同时明确。代建安置房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当涂县丝绸厂地块安置房建设标准》。
3、该地块在行春路与提署路交叉口东南角处,设置一对外开放的街头绿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他要求详见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4、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交付。
6、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8、该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比例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6月28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9日8时至2011年6月28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9日8时至2011年6月28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6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7月6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7月6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9时至2011年7月11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涂县支行
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20334052100100000177072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182710276144
查询网址:http://www.cnesta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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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系电话:(0555)6741229
联系人:聂先生、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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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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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转挂牌:挂牌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9时至2011年7月11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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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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