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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沭土拍[2011]告字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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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1I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R)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2011I1 | 人民路南侧、上海中路西侧、南通东路北侧、沈阳路东侧 | 152.22 | 商业、办公、住宅 | 1.0<R≤5.5 | 商业40、办公40、住宅70 | 7600 |
注:所有地块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退让红线、其它要求等按县规划办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登记要求。
三、报名手续的办理:有意购买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syztb.com.cn),并于2011年8月28日至2011年9月6日16时在网上报名、报价;2011年9月8日15时凭汇票等凭证进场参与竞价。报名时竞买人必须相应交纳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拆建保证金3亿元,方可取得宗地竞买资格,领取有关出让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详见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
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不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拆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拆建保证金,该宗地土地出让金、拆建保证金交纳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四、出让方式: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不含其它部门的税费等。挂牌时间为2011年8月28日至2011年9月8日16时。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报价方式: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2011I次土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需详细阅读。竞买人于2011年8月28日至2011年9月6日16时在网上报名、报价。
六、注意事项:
1、摘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该宗地挂牌设计要点要求,详细规划设计要点见沭阳县城镇规划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人民路南侧、上海中路西侧地块(县人民医院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2、该宗地开发建设工期为2年。
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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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地址:江苏省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沭阳县交通局大楼)
邮编:2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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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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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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