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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奉土资告字[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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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莼湖镇翁岙村工业三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 用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准入条件 | 莼湖镇翁岙村工业三号地块 | 6667 | 工业 | 50 | ≥1.0且≤1.8 | ≤45% | 20% | 250 | 271 | 54 | 产业条件:商用厨房设备制造;符合环保、用能条件。 |
二、地块概况:上述地块位于莼湖西环线以东,北侧、南侧现状为农田,西侧为莼湖西环线绿化带,东侧为纬二路,具体详见地块红线图。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竞买报名时先由地块所在地管理机构莼湖镇人民政府对竞买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市工业用地招拍挂领导小组复审并核发项目准入意见书。竞买人凭上述资料及相关资料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四、奉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为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挂牌出让竞买活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挂牌出让竞买活动开始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条件的,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证处在挂牌出让竞买活动开始前当场确认其资格。
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上午11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十、挂牌起止时间:2015年2月16日下午3时至2015年3月2日下午3时止,在挂牌出让截止时间前,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买地点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付款地点、银行账户、报名地点:
付款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南山路151号)
咨询电话:0574-885898160574-88529434
收款单位:奉化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账号:83060120111001329
报名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南山路151号)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16日上午11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先生0574-88589816
市土地储备中心叶女士0574-8858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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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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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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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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