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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绍市国土告字[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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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5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临江路3号地块、人民东路1号地块、银兴路1号地块、朱林路1号地块、朱林路2号地块共5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临江路3号地块 | 东至银桥路,南至河流,西至现状村庄,北至临江路 | 147212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309146-338589 | 2.1-2.3 | ≤30% | ≥30% | 10932 | 2187 | 人民东路1号地块 | 东至现状村庄河流,南至人民东路,西至漫池路,北至现状村庄 | 36825 | 商住综合用地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81016- 88381 | 2.2-2.4 | ≤35% | ≥30% | 2865 | 573 | 银兴路1号地块 | 东至市场,南至村庄,西至村庄,北至厂房 | 10751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22576- 24726 | 2.1-2.3 | ≤30% | ≥30% | 809 | 162 | 朱林路1号地块 | 东至河流村庄,南至银苑路,西至朱林路,北至现状河流 | 11107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23324- 25546 | 2.1-2.3 | ≤30% | ≥30% | 792 | 159 | 朱林路2号地块 | 东至现状村庄,南至水泥路,西至朱林路,北至村庄 | 14102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29615- 32436 | 2.1-2.3 | ≤30% | ≥30% | 1006 | 202 |
地块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成交后的总地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上述地块的规划要求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规划部门详细了解规划设计要求的有关情况。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全数回购受让人在上述地块内建设开发的房产,住宅(高层)、商业、地下室及车棚、社区、物业等配套用房按3500元/平方米回购,暂定回购价:临江路3号地块16.57亿元、人民东路1号地块4.31亿元、银兴路1号地块1.21亿元、朱林路1号地块1.2亿元、朱林路2号地块1.59亿元,具体面积数以工程证面积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绍兴市域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地块竞买人在向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报名时需提供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竞买人资格审核意见。
竞买人须在参与以上土地竞买报名时向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缴纳项目保证金(不同于土地出让保证金),如果未中标,则在5个工作日内退让(不计息),如果中标,则转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临江路3号地块须缴纳项目保证金1亿元,人民东路1号地块须缴纳项目保证金4100万元,银兴路1号地块须缴纳项目保证金1200万元,朱林路1号地块须缴纳项目保证金1200万元,朱林路2号地块须缴纳项目保证金1500万元。
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高新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高新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买人属单独申请的,须向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事先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企业中的出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属联合申请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联合申请的各方在新注册企业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各方在新注册企业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一致。
三、出让方式
上述地块先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在报名期限内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本次出让不设保留价,增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国土告字[2015]10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9日的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获取上述资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交纳保证金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9日下午4时整前的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4时整。
六、如该地块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地块在2015年10月10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人可持规定的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若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当日在《绍兴日报》、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ztb.gov.cn)、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td.sx.gov.cn)上公告。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下午4时整。
挂牌报价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21日下午3时整的工作时间内。
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报价地点:报价截止日上午11:30时前,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616室);报价截止日下午2:30时起,调整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上述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全部缴清,其中,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帐户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周女士
电话:88024297、88207190
绍兴市国土局高新区国土分局:张先生
电话:85112633
绍兴市规划局高新区规划分局:贺先生
电话:88605997
绍兴市高新区财政局:胡先生
电话:88609593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帐号:0900001466337600010
开户单位: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出让金
开户行:绍兴银行城南支行
帐号:09010001202146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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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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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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