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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金市土让[2004]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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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对金政储2003-06、金政储2003-11号两宗政府储备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金政储2003-06地块:位于金华市区祝丰亭后城里街以西,地块四至东:后城里街,南:空地,西:空地,北:空地。具体位置见出让红线图;金政储2003-11地块:位于金华市区人民东路延伸段南侧,地块四至东:江东庭院住宅小区,南:江东庭院住宅小区,西:小路,北:金瓯路。具体位置见出让红线图。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编号 | 土地面积(m2) | 出让年限 | 规 划 设 计 指 标 | 起 拍 价 (元/ m2) | 保 证 金 (万 元) | 土 地 用 途 | 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 地 率 | 金政储2003-06 | 6462 | 4070 | 商业、住宅 | ≤1.6 | ≤26% | ≥30% | 1500 | 500 | 金政储2003-11 | 7875 | 4070 | 商业、住宅 | ≤1.8 | ≤28% | ≥30% | 1200 | 500 |
三、出让方式:公开拍卖(设保留价)。
四、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或个人外),均可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地点:2004年4月19日起至2004年4月21日15时止。金华市八一南街467号信华房产大楼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六、拍卖时间、地点 :2004年4月22日上午9时整在金华市八一北街955号土管大楼五楼土地拍卖大厅进行。
七、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应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不计息),拍卖成交后保证金按成交款总额的20%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定金在最后一期抵作出让金。
八、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明,其它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可领取出让资料。本次出让由金华正信公证处公证。
九、其他事项: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规定。
十、本规定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垂询。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刘东来 蔡华 联系电话: 0579-2398090 206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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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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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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