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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业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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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可建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2089 |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A标准分区A41-1/03、A41-3/03、A41-4/03、A45-1/03、A45-3/03、A52/03、A47-1/03、A47-2/03、A47-4/03、A49-1/03地块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295389 | ≤581174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13660 | 2274 | 12090 |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A标准分区A61-2/03、A62-4/03、A63-2/03、A64-1/03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 | 191013 | ≤508546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03175 | 20635 | 12091 |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A标准分区A65-1/03、A65-2/03、A65-3/03、A66-1/03、A66-2/03、A66-3/03、A67-1/03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 | 194264 | ≤365787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95936 | 19188 | 12092 |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A标准分区A67-2/03、A67-3/03、A68-1/03、A68-2/03、A69-1/03、A64-2/03地块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198827 | ≤529828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09237 | 21848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12089号:建设用地面积约443亩,其中住宅用地分摊面积约65.8亩。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2079 | 北碚区蔡家组团B标准分区B12-1/03地块 | 二类工业 | 金属制品业 | 92646 | ≥0.7 | ≥5010 | ≥10005 | 3614 | 723 | G12080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综合保税区A区N3-1/01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普通仓库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89604 | ≥1.0 | ≥6690 | ≥11250 | 11613 | 2323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2079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文件》(碚环函[2012]41号)要求执行。
4、G12080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要求,组织实施低污染、低能耗、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清洁生产项目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2年8月6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17日12:00时-2012年8月6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17日12:00时-2012年8月6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6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8月6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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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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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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