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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12月21日公开拍卖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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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路桥区路桥街道新安小区南的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 | | 路桥文化路与商海南街西南转角 | 出让面积0.6096公顷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4M,总建筑面积≤12192 M2,其中商业≤2030M2。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 | 2000万元 | 400万元 | |
二、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肆级(含肆级)以上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单位必须符合申报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二00六年十二月一日至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到路桥国土大楼309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二00六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到路桥区国土大楼309室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将在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0时在路桥区国土大楼四楼会议室举办。如报名人数不足三家,则取消本次出让。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买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壹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总额3%的契税,并在出让成交后半年内动工建设、30个月内竣工。
如区外企业中标的,限一个月内在路桥区设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台州市路桥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台州市商业银行
账 号:510003478500010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0576-252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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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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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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