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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07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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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1 | 新仓镇平廊公路东侧A地块 | 9477.8 | 商业、住宅(职工公寓) | ≤1.6 | ≤40% | <20米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00 | 330 | 2 | 新仓镇平廊公路东侧B地块 | 8239.9 | 商业、住宅(职工公寓) | ≤1.4 | ≤35% | <20米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80 | 248 |
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若自然人或外地企业竞得后,须在本地注册成立公司。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嘉兴罗马中望服饰有限公司已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拟330万元受让1号地块;浙江华盛服饰有限公司已缴纳履约保证金80万元拟248万元受让2号地块。对上述各地块有受让意向的竞买者,在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竞价时间:2007年5月31日至2007年6月11日15时整止。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2、报名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记录者,不予受理。
五、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挂牌出让时间:2007年6月12日15时整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
六、其他事项:
1、公开出让地块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期土地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文件(平规建设[2007]4号、5号)。
4、本次出让地块仅用于本企业职工租赁,不得对外销售。宗地1、2南侧道路沿街底层商业面积分别不得超过60平方米与50平方米。
5、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5113737 5261162
联 系 人:赵先生 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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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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