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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浙江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10〕4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产业规划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年限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绿地率
1
平湖市新埭镇虹桥北路西侧、创业路南侧
66666.5
工业(机械)
≥1.0
≤60%
≥2250
10%-20%
50年
300
1550
2
平湖市新埭镇平兴公路西侧、创业路北侧
31137.7
工业(机械电器)
≥1.0
≤60%
≥2250
10%-20%
50年
150
747
3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一路西侧
10919.5
工业(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
≥1.0
35%-60%
≥2916
10%-20%
50年
60
295
4
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凯路南侧
30190.4
工业(颜料制造)
≥1.2
35%-60%
≥2700
10%-20%
50年
150
725
5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一路西侧、平成路北侧
75108.7
工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0
35%-60%
≥2700
10%-20%
50年
300
1532
6
平湖经济开发区平湖大道东侧、平成路南侧
45620.7
工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0
35%-60%
≥2700
10%-20%
50年
200
931
7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三路西侧、永兴路南侧
53924.9
工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0
35%-60%
≥3645
10%-20%
50年
200
1100
8
平湖经济开发区平湖大道东侧、独黎公路北侧
46150.8
工业(橡胶制品业)
≥1.2
35%-60%
≥2700
10%-20%
50年
200
942
9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一路西侧
30494.8
工业(其他水产品加工)
≥1.2
35%-60%
≥2250
10%-20%
50年
120
622
10
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兴一路东侧、独黎公路北侧
26390.8
工业(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1.3
35%-60%
≥4131
10%-20%
50年
100
538
11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东侧、独黎公路南侧
18298.4
工业(起重运输设备制造)
≥1.0
35%-60%
≥2916
10%-20%
50年
70
373
12
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兴一路东侧
8547.3
工业(电子器件制造)
≥1.3
35%-60%
≥4131
10%-20%
50年
40
174
13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五路东侧、新凯路北侧
7947.8
工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0
35%-60%
≥3645
10%-20%
50年
40
191
14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一路西侧
4449.7
工业(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
≥1.2
35%-60%
≥2700
10%-20%
50年
20
91
15
平湖市独山港区兴港路东侧、新海塘北侧
194702.8
仓储
≥0.6
35-60%
/
10%-20%
50年
1500
7301

  
  注:1、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交纳竞买保证金300万元,并报价1550万元申请受让1号地块;
  
  2、浙江群乔电气成套有限公司已交纳竞买保证金150万元,并报价747万元申请受让2号地块。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各地块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4月14日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0年3月18日至2010年4月6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0年4月7日至2010年4月14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0年4月14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0年4月7日至2010年4月16日14: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14:3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号:33001637335056720668
  
  开户行:嘉兴市商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号:901101800200000661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平湖市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85261151
  
  联系人:王先生、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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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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