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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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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规划要求 | 其他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开发区(递铺镇)凤凰山南侧1号地块 | 66689 | 住宅 | 70年 | 2500万元 | 8985万元 | 1.01 | 不超过30% | 不低于35% | 其他按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2 | 开发区(递铺镇)2010-77地块 | 3523 | 住宅 | 70年 | 100万元 | 475万元 | 1.01 | 不超过30% | 不低于35% | 3 | 开发区(递铺镇)2010-114地块 | 2275 | 住宅 | 70年 | 100万元 | 307万元 | 1.01 | 不超过30% | 不低于35% | 4 | 开发区(递铺镇)2010-117-1地块 | 43635 | 住宅 | 70年 | 2800万元 | 9426万元 | 1.5 | 不超过25% | 不低于30% | 5 | 梅溪镇晓墅11省道以南地块 | 46546 | 商住 | 商业40住宅70 | 2000万元 | 7411万元 | 1.7 | 不超过35% | 30% | 6 | 开发区(递铺镇)2010-43地块 | 947 | 商业(停车场) | 40年 | 100万元 | 330万元 | 不大于1.0 | — | 不小于20% | 7 | 原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地块 | 1903 | 餐饮旅馆 | 40年 | 20万元 | 86万元 | 0.4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单独报名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到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5日至2011年8月24日,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4日下午15:00时(以银行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11年8月24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
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8月25日上午9:00时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7日下午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1年9月5日下午15:00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成交后受让单位须缴纳总成交价10%的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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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 冯小姐、周先生 招投标中心 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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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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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开发区(递铺镇)凤凰山南侧1号、开发区(递铺镇)2010-77、开发区(递铺镇)2010-114、开发区(递铺镇)2010-117-1、开发区(递铺镇)2010-43、原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六地块报名不满3家,转为挂牌。挂牌竞买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7日下午3: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1年9月5日下午3:00时。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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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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