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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国土资源局4月12日至4月22日挂牌出让十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镇土交(2005)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竞买出让新南徐路北等10宗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概况:

地块编号位置出让面积(m2/亩)四至范围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供地条件出让年限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保证金(万元)
3--1新河西岸路以西59742/89.61东至新河西岸路,南至长江路,西至北湖内环线商办用地≤1.05≤46%≥30%拆除地面建筑物商业40年住宅70年80002002000
3--2新南徐路北 30140/45.21北至老南徐路,东至住宅小区,南至新南徐路,西至华铝南路商住用地≤1.38≤30%≥35%拆除地面建筑物52001001200
3--3谷阳路西、镇大铁路北17986/26.98北至纬一路,东临谷阳路,南临镇大铁路商住用地≤1.4≤30%≥35%拆除地面建筑物160050400
3--4大西路2号地块2400/3.6北至大西路,西至付食品商店商办用地≤2.08≤55%≥25%拆除地面建筑物165050400
3--5京口区新华村总面积:161656/242.48 出让面积:129653/194.48北至纬八路,东至经十二路,南至纬七路,西至经七路商住组团用地≤1.1≤30%≥35%拆除地面建筑物156004003000
3--6丁卯经七路以东16687/25.03东临新区丁卯开发总公司,南至纬四路,西至经七路商办用地≤1.8≤30%≥35%拆除地面建筑物3000100600
3--7赵声路东侧1号地62206/93.31赵声路以东,新区中学以西,东丰路以南商住小区用地≤1.25≤30%≥35%拆除地面建筑物3700100700
3--8大港镇大铁路以北31599/47.4镇大铁路以北,新禧中路以南,通港路以东商住用地≤1.4≤30%≥35%拆除地面建筑物2000100400
3--9大港银河路以南23546/35.32赵声路以东,银河路以南商办用地≤1.5≤45%≥35%拆除地面建筑物2100100400
3--10谷阳路京口区新生村63243/94.86东至谷阳路,西南至禹山路,北至冷藏汽车厂商住小区用地≤1.1≤30%≥35%拆除地面建筑物76002001200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参加。

  三、报名手续

  1、竞买人购买出让文件资料时须提供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申请(在土地交易中心领取)。经审查合格的,在缴纳保证金的同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2、本期挂牌竞买中的1号地块,为2005年市政府城建重点工程“江鲜特色美食街”项目,由润州区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拆迁包干,申请人须与润州区政府达成相关包干协议。

  四、 时间安排

  申请、资审、发售资料:2005年4月4日至20日上午

  正式报名、缴纳保证金:2005年4月12日至20日上午11:00止(保证金详见出让资料)

  竞买报价:2005年4月12日至22日下午4:00止。

  (以上时间均为工作日。挂牌报价每日截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五、凡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的外地企业或个人,一旦竞买成功,其依法在我市投资注册成立从事竞得地块项目运作的公司,将有权享受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直接办理土地登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后办理土地登记。

  六、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咨询,由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镇江市土地交易中心负责。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详见出让文件和本局网站。

联系方法:


  报名联系地点:镇江市斜桥街75号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邢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1-5225175、5246702。

  网址:www.zjml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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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200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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