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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重庆市江津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津交易公告字[2012]20号)
  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江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A6-08-3/02
宗地面积:
14452.0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江新城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0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万元
场地平整:受让人(竞得人)必须负责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土地平场整治工程,在交底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两年内竣工。
基础设施:
备注:
起始价:2359万元。
宗地编号:
A6-08-4/02
宗地面积:
2782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江新城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00万元
场地平整:受让人(竞得人)必须负责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土地平场整治工程,在交底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两年内竣工。
基础设施:
备注:
起始价:3347万元。
宗地编号:
A6-10-1/02
宗地面积:
5915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江新城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500万元
场地平整:受让人(竞得人)必须负责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土地平场整治工程,在交底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两年内竣工。
基础设施:
备注:
起始价:7987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7月05日至2012年07月24日到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7月05日至2012年07月24日到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24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7月2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2年07月05日08时30分在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报名;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转帐方式从竞买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如转入挂牌程序,按照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则提交报名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资格确认顺延至2012年8月1日12时(如有补充公告,则按补充公告通知时间为准)。
  
  4.竞买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如有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公告为准,竞买人应随时留意。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行几江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100092009024908264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23-47217321
  
  
重庆市江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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