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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告字〔200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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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7-1号(阳光小区A、B地块) | 实验小学以东,灵山江防洪堤西侧 | 75700 | 商业住宅 | ≤1.01 | ≤28% | ≥30% | 商业40住宅70 | 8000 | 2500 | 2007-2号 | 龙翔路以北,龙洲路以西,莱茵河畔小区东南 | 26200 | 住宅 | ≤1.1 | ≤22% | ≥30% | 70 | 2200 | 650 | 2007-4号 | 实验小学以北,龙翔路以南,龙洲路以西 | 19050 | 商业住宅 | ≤1.54 | ≤29.5% | ≥30% | 商业40住宅70 | 2000 | 600 |
土地区域示意图
二、除2007-1号地块必须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才能申请参加竞买外,其他地块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23日至2007年5月17日,到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17日,到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5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5月18日9时30分在龙游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举办。本次拍卖会委托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主持。
七、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即转为土地出让定金(不计息),并抵冲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5日内退还(不计息)。 |
联系方法:
联 系 人:徐根平 钱志祥
联系电话:(0570)7024899 701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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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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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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