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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告字〔2007〕06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07-1号(阳光小区A、B地块)实验小学以东,灵山江防洪堤西侧75700商业住宅≤1.01≤28%≥30%商业40住宅7080002500
2007-2号龙翔路以北,龙洲路以西,莱茵河畔小区东南26200住宅≤1.1≤22%≥30%702200650
2007-4号实验小学以北,龙翔路以南,龙洲路以西19050商业住宅≤1.54≤29.5%≥30%商业40住宅702000600


  土地区域示意图
  二、除2007-1号地块必须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才能申请参加竞买外,其他地块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23日至2007年5月17日,到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17日,到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5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5月18日9时30分在龙游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举办。本次拍卖会委托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主持。
  
  七、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即转为土地出让定金(不计息),并抵冲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5日内退还(不计息)。

联系方法:


  联 系 人:徐根平  钱志祥

  联系电话:(0570)7024899  7013988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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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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