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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11]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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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衢州市东港功能区范围三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衢州市衢江区东港街道芦林路以东、东港二路以南F-19-4号地块 | 38434 | 一类工业用地 | ≥0.8 | >40% | ≤18% | ≥3078 | 50 | 144 | 135 | 2 | 衢州市衢江区东港街道银仓路以南、熙春路以东G-36-1号地块 | 33347 | 一类工业用地 | ≥0.8 | >40% | ≤18% | ≥3078 | 50 | 180 | 120 | 3 | 衢州市衢江区东港街道东港二路以北、绿岛路以西F-03-5号地块 | 20420 | 一类工业用地 | ≥0.8 | >40% | ≤18% | ≥3078 | 50 | 180 | 70 |
注:1、上述地块行业分类编号1地块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编号2地块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编号3地块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出让范围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项目用地须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2、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本衢州市本级申请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9日(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区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区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将在2011年3月31日下午4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4月1日下午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招投标信息网www.qzztb.net及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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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
联系电话:0570-3851515、3851520
联系人:王福东、余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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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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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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