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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市国土资源局4月6日至4月19日挂牌出让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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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嵊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5年4月6日上午8时始至2005年4月19日下午4时止的工作日内,在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三楼交易服务区公开挂牌出让下列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城南五星级酒店出让地块,位于市城南新区,土地坐落:东至官河路,南至环城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地块,土地面积97133平方米。本次挂牌出让土地面积为76692平方米,余下20441平方米的土地在规定时间内以本次出让的平均成交单价折算成总地价出让给本次成交的受让者。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大于30%。

  2#地块:南山水库管理服务区综合改造地块,位于市南山水库北侧,土地面积7668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19.5%,绿地率不大于35%。

  二、出让方式、起始价、付款方式

  1、出让方式:本次出让的1#、2#地块均采取有底价的增价挂牌出让方式,超过或达到底价的,价高者成交。

  2、起始价:1#地块挂牌起始价为7130万元人民币,2#地块挂牌起始价为2650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在成交当日支付成交地价的20%(不包含保证金),余款在成交后30天内付清,逾期不缴的,1个月内收取5%-10%的滞纳金,超过1个月的没收保证金并中止合同。成交地价只包含土地出让金。

  三、竞买对象

  1、1#地块:只限企业竞买,且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2、2#地块:凡具有资金实力,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5年3月16日上午8时始至2005年4月5日下午5时止的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三楼服务区土地(矿产)交易部(地址: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3、有关要求:有意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须在2005年4月5日下午5时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竞买的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规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确认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报名时须同时缴纳竞买和履约保证金1#地块为3560万元人民币,2#地块为133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为可在嵊州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支票或汇票),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缴入帐户: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鹿山农村信用社;帐号:209323。竞得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抵作地价款,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1、挂牌时间:2005年4月6日上午8时始至2005年4月19日下午4时止的工作日内。

  2、挂牌地点: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三楼交易服务区。

  六、土地交付时间为付清成交款后的15日内。有关挂牌资料及地块详细资料可到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三楼服务区土地(矿产)交易部购索。

  七、为提高城市品位,建设嵊州市标志性建筑,鼓励用地单位加快五星级宾馆建设进度,1#地块在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的,市政府决定市财政以奖代补给用地单位人民币6260万元,分四期奖补。完成五星级宾馆桩基工程后奖补20%,主体工程结顶后奖补50%,工程验收后奖补20%,五星级宾馆投入运行后奖补余下的10%。

  特此公告

联系方法:


  联系人:  马安平  范朝华

  联系电话: 0575—3360391

  网址:http://www.szdlr.gov. cn或http://www.szzj.gov.cn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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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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