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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土告字(2013)49号
  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横店镇中湖头小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人民币)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横店镇中湖头小区一号
43385.7
商住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1.5-1.8

商业≤0.15

不大于25%
不小于25%
8200万元
40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17日,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可于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17日,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13年9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9月18日上午10:00时在横店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横店国土资源分局联系电话:8656900186569002
  
  联系人:金德贤王丹平
  
  开户单位:横店国土资源分局开户行:横店农行
  
  账号:636301040007332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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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东土告字[2013]49号,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横店镇中湖头小区一号地块,面积43385.7平方米,容积率1.5-1.8(其中商业容居率不大于0.1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25%,商住用地。现将提交书面申请地点改为横店国土资源分局。
  
  特此公告!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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