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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6)第10号
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九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用途
供地条件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海土字6103
海宁市区城南大道北、海昌路西侧
6923
≤2.5
≤35%
商业40年,办公50年
商办
现状
100
1050
海土字6104
海宁山区城南道北,海昌路西侧
6027
≤2.5
≤35%
商业40年、办公50年
商办
现状
100
900
海土字6105
海宁市区城南大道北,文苑路东侧
17776
≤2.5
≤20%
70年
住宅
现状
250
2700
海土字6172
海宁市区钱江路北,新庄农贸市场西侧
16021
≤2.5
≤35%
商业40年、办公50年
商办
现状
300
3000
海土字6173
海宁市区计生委北面,立人桥港南侧
835
≤2.4
≤40%
70年
住宅
现状
25
230
海土字6174
海宁市区海昌路东侧、规划道路南侧
16460
≤2.5
≤35%
商业40年,办公50年
商办
现状
250
2500
海土字6175
海宁市区海昌路东侧、城南大道北面
15306
≤2.5
≤35%
商业40年,办公50年
商办
现状
230
2300
海土字6176
海宁市区海昌路东侧,城南大道北侧
18890
≤2.5
≤35%
商业40年,办公50年
商办
现状
280
2800
海土字6177
海宁市区曹家河东侧、海洲路北侧,长园新村点南侧
30002
≤1.4
≤30%
70年
住宅
现状
300
4000
  

  二、申请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6年10月16日至2006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10月18日至2006年10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31日16时正。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06年10月3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6年11月2日上午9时在海宁市行政中心3号楼(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内举行。

  七、其他事项:

  1、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天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当竞买申请人不足三人时,本次拍卖将转为挂牌出让方式,拍卖公告时间抵作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时间为2006年11月3日8时至2006年11月1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

  3、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海宁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海宁市支行

  账号:1636135059059056789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3号楼(办证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0573)7289085 7226173
  
  联系人;张先生、孙先生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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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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