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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6)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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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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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九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用途 | 供地条件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海土字6103 | 海宁市区城南大道北、海昌路西侧 | 6923 | ≤2.5 | ≤35% | 商业40年,办公50年 | 商办 | 现状 | 100 | 1050 | 海土字6104 | 海宁山区城南道北,海昌路西侧 | 6027 | ≤2.5 | ≤35% | 商业40年、办公50年 | 商办 | 现状 | 100 | 900 | 海土字6105 | 海宁市区城南大道北,文苑路东侧 | 17776 | ≤2.5 | ≤20% | 70年 | 住宅 | 现状 | 250 | 2700 | 海土字6172 | 海宁市区钱江路北,新庄农贸市场西侧 | 16021 | ≤2.5 | ≤35% | 商业40年、办公50年 | 商办 | 现状 | 300 | 3000 | 海土字6173 | 海宁市区计生委北面,立人桥港南侧 | 835 | ≤2.4 | ≤40% | 70年 | 住宅 | 现状 | 25 | 230 | 海土字6174 | 海宁市区海昌路东侧、规划道路南侧 | 16460 | ≤2.5 | ≤35% | 商业40年,办公50年 | 商办 | 现状 | 250 | 2500 | 海土字6175 | 海宁市区海昌路东侧、城南大道北面 | 15306 | ≤2.5 | ≤35% | 商业40年,办公50年 | 商办 | 现状 | 230 | 2300 | 海土字6176 | 海宁市区海昌路东侧,城南大道北侧 | 18890 | ≤2.5 | ≤35% | 商业40年,办公50年 | 商办 | 现状 | 280 | 2800 | 海土字6177 | 海宁市区曹家河东侧、海洲路北侧,长园新村点南侧 | 30002 | ≤1.4 | ≤30% | 70年 | 住宅 | 现状 | 300 | 4000 |
二、申请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6年10月16日至2006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10月18日至2006年10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31日16时正。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06年10月3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6年11月2日上午9时在海宁市行政中心3号楼(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内举行。
七、其他事项:
1、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天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当竞买申请人不足三人时,本次拍卖将转为挂牌出让方式,拍卖公告时间抵作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时间为2006年11月3日8时至2006年11月1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
3、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海宁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海宁市支行
账号:1636135059059056789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3号楼(办证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0573)7289085 7226173
联系人;张先生、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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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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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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