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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浦国土告字〔20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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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单元地块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浦后路北侧地块 | 浦后路北侧、亚太大道以西 | 38384 | 商业 住宅 | 不大于1.8(商业建筑面积占16%,住宅建筑面积占84%) | 不大于27% | 不小于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350(设保留价) | 2000 | 2 | 郑家坞安平路64号地块 | 郑家坞安平路 | 3067 | 居住 | 不大于1.5 | 不大于30% | 不小于20% | 70 | 550(设保留价) | 35 | 3 | 浦阳街道兆丰村白泥岭脚地块 | 浦阳街道兆丰村白泥岭脚 | 1731 | 住宅 | 小于1.6 | 不大于55% | 15% | 70 | 1200(设保留价) | 40 | 4 | 文溪社区毛都村地块 | 文溪社区毛都村5#楼 | 835.84 | 住宅 | 按《浦江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执行 | | | 70 | 3200(设保留价) | 70 | 5 | 亚太大道东侧、月泉路南侧地块 | 亚太大道 | 3375 | 商业服务(加油站用地) | 不大于0.6--0.8 | 20%--30% | 20% | 40 | 750(设保留价) | 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1、2、5号地块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3、4号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1月14日16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月14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14日8时至16时,到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交报名资料费200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月1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流拍,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工作日时间)。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月25日15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加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5日15时。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的时间:1、2、3、4号地块为2007年1月15日9时;5号地块为2007年1月15日14时。地点在浦江县招投标中心举办。
(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15时至2007年1月29日15时(工作日时间),地点在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系人:周成娟、王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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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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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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