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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昆地(2004)挂字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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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于昆山市开发区长江路西侧、朝阳路南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M2)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元/M2 | 最新挂牌价元/M2 | 开发区长江路西侧、朝阳路南侧 | 70179 | 商业(汽车展示、展销中心) | 40年 | ≤1.25 | ≤40% | 1050 | |
二、土地挂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提供自有的四个以上中高档品牌小轿车的特约经销权(该经销权必须涵盖昆山地区),并提供相应汽车厂商授权销售、服务合同或意向书。
三、竞买者报名申请时间:竞买申请人应于自2004年6月11日上午9时至2004年7月9日17时止(双休日除外)亲自到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提交竞买报价单。竞买报价单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报名时最新挂牌价格,且每次加价幅度须为每平方米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及报价时间:自2004年6月11日上午9时至2004年7月12日下午15时止(双休日除外)。
五、本宗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为捌佰万元整人民币。
六、土地挂牌出让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阅挂牌出让文件。咨询及资料索取:本次挂牌出让备有详细文件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咨询并索取资料。
七、挂牌地点: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底楼土地交易大厅。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12-57306912
传 真:0512-57313945
地 址:昆山市同丰西路国土资源局底楼土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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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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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公告
本局于2004年6月11日将位于昆山市开发区长江路西侧、朝阳路南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面积为73870平方米,土地挂牌号为《昆地(2004)挂字第6号》。
现因规划要求,面积调整为70179平方米,其他均不变。详细请阅面积变更后的挂牌文件及建筑红线图。
特此公告!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公告
本局于2004年6月11日将位于昆山市开发区长江路西侧、朝阳路南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土地挂牌号为《昆地(2004)挂字第6号》。现对挂牌文件做如下修改:
1、原挂牌文件中土地挂牌出让对象:竞买人必须提供自有的四个以上中高档品牌小轿车的特约经销权(该经销权必须涵盖昆山地区),并提供相应汽车厂商授权销售、服务合同或意向书。
现改为:竞买人必须提供自有的四个以上中高档品牌小轿车的特约经销权,并提供相应汽车厂商授权销售、服务合同或意向书(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
2、原挂牌文件中竞买者报名申请时间:竞买申请人应于自2004年6月11日上午9时至2004年7月9日17时止(双休日除外)亲自到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提交竞买报价单。竞买报价单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报名时最新挂牌价格,且每次加价幅度须为每平方米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现改为:竞买申请人应于自2004年6月11日上午9时至2004年7月12日15时止(双休日除外)亲自到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提交竞买报价单(报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报名截止后,由昆山市汽车市场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方能参加竞价。
3、原挂牌文件中挂牌出让及报价时间:自2004年6月11日上午9时至2004年7月12日下午15时止(双休日除外)。
现改为:本次挂牌出让竞价时间定于2004年7月13日下午15时开始。
4、原挂牌文件中第十一条、现场竞价规则(三):竞价起始价为挂牌期限截止时的最高报价。
现改为第十条:竞价起始价为挂牌起始价1050元/平方米。
5、原挂牌文件中第十五条、竞买条件及建设要求中增加一条,改为第十四条即:
1、(略)
2、(略)
3、汽车展示和展销中心建成后自营用房面积必须占总面积的90%以上,对外销售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0%。对外销售部分房屋只能用于汽车相配套的项目,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
特此公告!敬请参与者在本公告发布后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咨询并索取新的挂牌文件。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七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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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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