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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义土拍[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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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1年3月1日上午9:30时在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四楼产权交易大厅(4023室)以拍卖方式出让义乌兴中商业地块二期B、C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位置 | 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兴中商业地块二期B地块 | 8332.22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5% | ≥1.5 ≤1.8 | ≤45米 | 35100 | 17550 | 兴中商业地块二期C地块 | 8855.54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5% | ≥1.5 ≤4.0 | ≥80 ≤100米 |
兴中商业地块二期B地块,1-3层为商业,3层以上为住宅;兴中商业地块二期C地块,1-4层为商业,4层以上为住宅。地下室建设层数均为二层,地下室功能为停车、人防及设备等配套设备用房,不得改变用途。B、C地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上述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控制和控制指标要求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块的空间范围及开发建设要求须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
地块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二级(含)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1、B、C两个地块整体拍卖出让。
2、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拍卖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5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获取拍卖资料。
五、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5日上午11:30时止的工作时间。
六、报名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
七、其他要求事项:
义乌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事先须向我局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七、银行账户
1、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2、收款人账号: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5602012010490000123、
工商银行1208020009049041677、
建设银行33001676235053007266、
农业银行19-645101040011469、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231000002407755。
3、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 |
联系方法:
联系人:翁春菊、王法其
联系电话:85232723
网址:www.ywczj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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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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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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