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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善土告字[2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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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9-48 | 陶庄镇柳庆路西侧、大明港北侧 | 17711.7 | 住宅 | 1.2-1.5 | ≤30% | ≥30% | 70年 | 1032 | 740 | 2010-95 | 西塘镇丁凝公路南侧,大舜服装辅料创业园内 | 2680.6 | 商住 | 1.0-1.5 | ≤45% | ≥2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00 | 60 |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沪杭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沪杭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5月3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1日至2011年5月3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日下午15: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和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5月4日下午15:30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上午8:30时至2011年5月5日下午15: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报价。
(三)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226、216室),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挂牌成交价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含依照规定另行依法征收土地契税、印花税。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六)申请人必须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七)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竞买保证金的50%转为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最后一期出让价款;其余50%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开户单位: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营业部。帐号:33020104001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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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出让人: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电话:0573—84233327、84233330
联系人:姜女士、石先生
代理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
电话:0573-84129503、84129500
联系人:姚先生、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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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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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我局于2011年4月1日发布的善土告字[2011]8号公告,其中2009-48号地块因规划条件调整暂缓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另行公告。其他地块按原公告不变。
特此公告。
我局于2011年4月1日发布的善土告字[2011]8号公告,其中2009-48号地块因规划调整,土地用途由住宅变更为商住(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20%),起始价由1032元/平方米变更为1379元/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按原公告不变。该地块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相应顺延20日。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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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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