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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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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鲁迅故里咸亨区块1号地块、鲁迅故里东入口3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1、地块座落与面积:
鲁迅故里咸亨区块1号地块:东至鲁迅故里咸亨区块2号地块,南至鲁迅中路,西至鲁迅广场,北至西咸欢河沿,出让面积6887平方米。
鲁迅故里东入口3号地块:东至中兴路,南至绍兴第二医院,西至鲁迅故里,北至新开道路,出让面积1099平方米。
2、出让地块的规划用途及技术经济指标:
地块 | 面积(m2) | 用途 | 建筑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备注 | 咸亨区块1号 | 6887 | 商业办公 | ≤6887 | ≤1 | ≤40% | ≥20% | 6400 | 50 | 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使用,不得分割转让 | 鲁迅故里东入口3号 | 1099 | 商业 | ≤660 | ≤0.6 | ≤31.8% | ≥30% | 660 | 20 | 带规划方案出让 |
具体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3、出让年限为40年。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绍兴市内外所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及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除外)均可申请参加鲁迅故里咸亨区块1号地块、鲁迅故里东入口3号地块竞买。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三、挂牌出让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5年3月12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工作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竞买人可直接到土地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提交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需原件和复印件),委托报名的,另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竞买人如属市直国有企业,还须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2、参加本次挂牌竞买的,在报名登记时须交付履约保证金。鲁迅故里咸亨区块1号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鲁迅故里东入口3号地块的保证金为200万元(保证金为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支票或汇票,2005年3月31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竞买成交者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即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如竞买人无违约,定金抵扣第四期地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缴入帐户: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帐号:0900000103190200010;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
3、成交者须在2005年4月25日前付25%的土地出让金,在2005年5月15日前付25%的土地出让金,在2005年5月31日前付25%的土地出让金,在2005年6月15日前付25%的土地出让金。在以上期限内未按时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按3‰收取滞纳金。
报名地点: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市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四、本次挂牌出让报价地点和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市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四楼电子屏公示。2005年4月14日下午2时起,报价地点将至市招投标中心401号大厅。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5年4月1日起至2005年4月14日下午3时正工作时间内。
五、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到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索取。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建设用地处 蒋昕 联系电话:5114059
土地交易中心 许虹 联系电话 8021446
交易中心网址:www.sx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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