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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湖土资告字(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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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7年6月2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17-2号、2017-3号、2017-4号和2017-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行合同的定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7-2 | 织东分区ZD-05-02-01-1号地块(位于织里镇吴兴大道南侧,大港路东侧)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设施用地与住宅用地(其中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商业40年、卫生50年、住宅70年 | 37013 | 2.0-2.5 | <50% | >15% | 10500 | 2100 | 成交价的20% | 2017-3 | 织里镇轧村集镇12号地块(位于织里镇轧村办事处西南侧,振兴路西侧) | 批发零售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其中批发零售建筑面积≥51%)] 40年 | 4861 | 2.0-2.5 | ≤50% | ≥10% | 475 | 95 | 成交价的20% | 2017-4 | 埭溪镇老农贸市场地块(埭溪镇上强路东侧,隆兴路南侧,商城东路西侧,南园路北侧)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用地(批发零售)] 40年 | 2943 | 1.0-1.5 | ≤50% | ≥20% | 400 | 80 | 成交价的20% | 2017-5 | 南浔历史文化保护区控规GZ-51号地块(位于南浔历史文化保护区,基地东侧、南侧为规划河道,西侧为嘉业路,北侧为中国银行湖州南浔支行营业厅)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0年 | 1532 | 0.7-0.8 | ≤30% | ≥18% | 340 | 68 | 成交价的20% |
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6月1日下午15:3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
2017-2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2017-3号、2017-4号、2017-5号地块:均在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成交价款(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
(2)交地事宜
2017-2号、2017-3号地块:均在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交地人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2017-4号地块: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交地人吴兴区埭溪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2017-5号地块: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交地人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3)建设周期
2017-2号地块:36个月。
2017-3号、2017-4号、2017-5号地块:均为24个月。
(4)2017-2号地块相关要求
①该宗地带方案出让。
②配置公厕(水电独立)一座,面积不小于60m2,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吴兴区人民政府或吴兴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
③地块机非停车设施应严格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和《湖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湖政发〔2013〕135号)、《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湖政办发〔2015〕49号)相关要求配建。
(5)2017-5号地块相关要求
①该宗地带方案出让。
②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南浔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督,执行南浔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
③项目作为整体,不可进行分割登记。
(6)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各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5、相关银行账号及交纳要求
(1)竞买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6月1日下午15:3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2)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号:335061701012015147583
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土地出让金
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6、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7、联系电话: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谢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杨女士,0572-2667778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女士,0572-22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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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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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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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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