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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公告
湖自然资规告字(2020)4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202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及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出让面积(㎡)
容积率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行合同的定金
2020-4号
长东片区SB-04-01-04-1A、B号地块(地块位于市北分区草田漾单元西部,东临白莲花路,南临三环北路,西侧为紫云路,北侧为规划道路)
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A地块为商务用地,不得设置公寓式办公用房;B地块为居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113445
A地块4.0-4.2;B地块2.1-2.21
51100
11284
成交价的20%
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位于市北分区草田漾西侧,南临三环北路,西侧为湖山大道,北侧为规划河流)
其他商服用地[会议中心(一期)、产品展示中心、品牌推广中心]商业40年
46685
1.3-1.4
5320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至2020年5月13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长东片区SB-04-01-04-1A号地块沿长兜港建筑整体立面方案须按照湖州市规划委员会审定方案落实(湖州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7号);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沿草田漾建筑立面方案“水波纹元素”须按照湖州市规划委员会审定方案落实(湖州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7号)。
  
  长东片区SB-04-01-04-1A号地块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通过竣工验收;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结顶,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通过竣工验收。
  
  长东片区SB-04-01-04-1A、B号地块可分割、可销售,分割应当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销售;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不得改变用途(指须按湖州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湖州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
  
  税收要求:长东片区SB-04-01-04-1A号地块和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项目内入驻企业或由受让人引进的、湖州市城市集团认可的入驻湖州市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第1至第8年建设运营期内产生的税收累计不少于3亿元,第9至第12年运营期内产生的税收累计不少于6亿元(以上税收均不含房地产开发所缴纳的税收)。
  
  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项目竣工验收后抵押给湖州市城市集团,待上述税收要求满足后方可解除抵押;第1至第8年建设运营期内,3亿元税金若未达标则差额部分由受让人以现金或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内的土地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按照评估价的70%计算)补足;第9至第12年运营期内,6亿元税金若未达标则受让人须无偿移交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内的土地及地块内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给湖州市城市集团。
  
  第1至第8年建设运营期内如超额完成3亿元税收,多余税收中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所得部分50%奖励给受让人;第9至第12年运营期内如累计完成6亿元税收,则第9至第13年运营期内6亿元税收超额部分中的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所得部分50%奖励给受让人。
  
  该地块住宅销售须满足以下条件:在达到商品住宅预售条件的前提下,可预售住宅面积为住宅总规划面积的30%,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项目工程达到正负零零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20%,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项目工程结构封顶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25%,长东片区SB-04-02-05-1号地块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增加可预售住宅面积25%。
  
  长东片区SB-04-01-04-1A号地块通过竣工验收后受让人须将紫云路与规划道路交叉口南侧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商业地产(相对集中整层设置)无偿移交给湖州市城市集团。
  
  上述建设、批后监管要求具体由湖州市城市集团负责监管,竞得人需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另行与湖州市城市集团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由监管协议的各方承担。
  
  2、该地块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人:叶先生13735191545,湖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处)。
  
  3.该地块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宗地住宅部分按地上建筑面积10%、非住宅部分按上建筑面积7%配建甲类六级防空地下室,具体和市(区)人防办对接。
  
  4、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要求和有关配建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造要求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谢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城市集团,白女士,0572-2392961
  
  2.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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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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