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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江自然资规让告字〔202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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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土地名称(位置) | 用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莲华山大道与贺新路交叉口地块 | 9727 | 9727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2.0且≤ 2.3 | 建筑密度 | 地上建筑面积(m2)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37% | ≥19454平方米且≤22370平方米 | / | 330 | 1098 |
备注: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莲华山大道与贺新路交叉口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 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有关规定须办理有关开发建设和经营手续的,竞得人应按规定办理。
3、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地块竞买:
(1)在江山市范围内竞买申请单位及其控股股东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
(2)在江山市范围内存在欠缴逾期开、竣工违约金的;
(3)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竞拍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限地价、竞配建职工宿舍面积”的拍卖出让方式,按限时竞价(投报配建职工宿舍面积)方式进行。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其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上限价格为1153万元,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配建职工宿舍面积程序,竞报配建职工宿舍面积起始面积为100平方米,增加面积幅度为100平方米/次或其整数倍,上限面积为16900平方米,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投报配建职工宿舍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单位。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四、申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出让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19日16:0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6:00);
拍卖时间:
2021年10月20日9:00起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滨路61号)
电话:0570—4111548,411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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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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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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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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