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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新自然告字〔202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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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9:00,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新昌县镜岭镇黄岙村B地块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编号(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建设期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2021年经27号(新昌县镜岭镇黄岙村B地块) | 镜岭镇黄岙村 | 10464.7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1.0-2.0 | ≤28% | ≥30% | 70、40 | 3 | 10257 | 2060 | 100 | 2021年经28号(新昌县城南乡天荷村黄泥岗A地块) | 城南乡天荷村 | 21400.2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1.0-2.0 | ≤30% | ≥30% | 70、40 | 3 | 26876 | 5380 | 100 | 2021年经29号(新昌县城南乡天荷村黄泥岗B地块) | 城南乡天荷村 | 11438.8 | 居住用地 | 1.0-2.0 | ≤30% | ≥30% | 70 | 3 | 15200 | 3040 | 100 | 2021年经30号(新昌县高新园区沃洲镇山南村2021-2号地块) | 沃洲镇山南村 | 18968.3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1.2-2.2 | ≤30% | ≥30% | 70、40 | 3 | 25038 | 5008 | 100 | 2021年经31号(新昌高新园区羽林街道拔茅村2021-5号地块) | 羽林街道拔茅村 | 21333.69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1.2-2.2 | ≤30% | ≥30% | 70、40 | 3 | 28160 | 5632 | 100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021年12月13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竞买的除外】。
县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新昌县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上传由共同竞买人分别盖章或签名,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新自然告字〔2021〕25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入绍兴市新昌县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2日下午5: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各地块的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2日下午5:00时内缴纳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缴),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下午5: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2021年经27号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地块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定品质”的出让方式:
1.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0257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2.设定地块最高价为11757万元。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转入竞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阶段,竞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最高为18690平方米,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起始面积70平方米,增幅为70平方米或7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平方米,地下室机动车标准车位按每户1个配置,所有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含配置的车位)须无偿交给城投集团。所有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视同销售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缴纳按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土地竞得人须与建设局、城投集团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的规定。)
3.地块项目建设品质等要求在《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中予以明确。地块成交后,由土地竞得人与镜岭镇人民政府签订《地块项目开发履约综合约定协议》,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4.设定地块最高销售备案均价为9900元/平方米。
2021年经28号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地块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定品质”的出让方式:
1.地块出让起始价为26876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2.设定地块最高价为30876万元。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转入竞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阶段,竞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最高为41300平方米,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起始面积70平方米,增幅为70平方米或7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平方米,地下室机动车标准车位按每户1个配置,所有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含配置的车位)须无偿交给城投集团。所有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视同销售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缴纳按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土地竞得人须与建设局、城投集团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的规定。)
3.地块项目建设品质等要求在《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中予以明确。地块成交后,由土地竞得人与城南乡人民政府签订《地块项目开发履约综合约定协议》,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4.设定地块最高销售备案均价为11279元/平方米。
2021年经29号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地块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定品质”的出让方式:
1.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52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2.设定地块最高价为17400万元。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转入竞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阶段,竞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最高为22610平方米,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起始面积70平方米,增幅为70平方米或7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平方米,地下室机动车标准车位按每户1个配置,所有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含配置的车位)须无偿交给城投集团。所有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视同销售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缴纳按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土地竞得人须与建设局、城投集团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的规定。)
3.地块项目建设品质等要求在《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中予以明确。地块成交后,由土地竞得人与城南乡人民政府签订《地块项目开发履约综合约定协议》,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4.设定地块最高销售备案均价为11644元/平方米。
2021年经30号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地块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定品质”的出让方式:
1.地块出让起始价为25038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2.设定地块最高价为28738万元。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转入竞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阶段,竞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最高为39270平方米,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起始面积70平方米,增幅为70平方米或7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平方米,地下室机动车标准车位按每户1个配置,所有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含配置的车位)须无偿交给工投集团。所有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视同销售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缴纳按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土地竞得人须与建设局、工投集团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的规定。)
3.地块项目建设品质等要求在《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中予以明确。地块成交后,由土地竞得人与高新园区管委会签订《地块项目开发履约综合约定协议》,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4.设定地块最高销售备案均价为11000元/平方米。
2021年经31号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地块采取“限地价、竞配建、定品质”的出让方式:
1.地块出让起始价为2816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2.设定地块最高价为32360万元。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转入竞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阶段,竞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最高为42910平方米,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起始面积70平方米,增幅为70平方米或7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平方米,地下室机动车标准车位按每户1个配置,所有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含配置的车位)须无偿交给工投集团。所有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视同销售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缴纳按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土地竞得人须与建设局、工投集团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的规定。)
3.地块项目建设品质等要求在《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中予以明确。地块成交后,由土地竞得人与高新园区管委会签订《地块项目开发履约综合约定协议》,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4.该地块建成后要求100%自持,不允许销售。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科(0575-86230400)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五)竞买人推荐使用谷歌、IE11浏览器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因浏览器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及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科,地址:新昌县江滨中路7号。
联系方式: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0575-86240031
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科,0575-8625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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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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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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