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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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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 | 宗地面积: | 42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棋盘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且≤3.0 | 建筑密度(%): | ≤45%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度): | ≤60米 | 土地用途: | 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起始价: | 2965万元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保证金: | 593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1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地价和竞得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2、具体出让范围以浙江信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的XY21-178-2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2]规划条件03021号)为准。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3.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凭已签订的《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7地块部分绿化带及驳坎代建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楼)
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0577-88926859,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0577-55876860,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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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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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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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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