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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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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地上建筑高度(米) | (年) | (万元) | (万元 | 1 | 玉城街道NCG053-0102地块 | 玉城街道后蛟村 | 8.0225 | 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 ≥0.5且≤1.2 | ≤30% | ≥30% | ≤50 | 50 | 1324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2650 |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竞得人若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拍卖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人须在取得竞得入选人资格后5个工作日持在线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当场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查看。
五、本次拍卖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3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4年5月3日至2024年5月13日期间按拍卖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拍卖申请手续。
3、拍卖时间:拍卖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玉环市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707室)
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
(二)咨询电话:土地业务问题:0576-87279315、0576-87232359
规划业务问题:0576-87221827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不得进行产权分割。
(六)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七)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15381876770、885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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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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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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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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