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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4)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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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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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04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廿八)上午9时半在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八楼会议室,依法出让天台原客运西站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情况
本次出让地块坐落在赤城路北侧与天桐路以西交叉口,位于老城区与新城区的中间(详见地块位置图),商业气氛十分浓厚,交通便利,是经商居住的理想之地。
二、出让土地面积、用途及使用年限:
1.出让土地总面积为10590平方米,临街一、二层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760平方米,分摊商业用地面积为1516平方米;其余为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34480平方米,分摊住宅用地面积为9074平方米。
2. 地块用途为:商业、住宅。
3. 商业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
三、主要技术指标:
本次出让地块建筑密度≤50%,容积率≤3.8,绿地率≥20%;主要建筑限50至60米。其他相关规划参数和要求详见天建规条(2003)24号。
四、出让方式和起拍(叫)价:
本次以整块土地出让,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保留(底)价的,价高者得。起拍(叫)价(含城市建设配套费):5000万元。
五、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房地产开发单位(资持要求:县内4级以上含4级;县外市内3级以上含3级;市外省内2级以上含2级;省外1级以上)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参加竞买者可于2004年2月16日上午8时至2004年2月17日下午4时止,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土地交易厅报名并索取拍卖文件。
2、报名时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个人带本人身份证,交报名费500元;竞投保证金500万元。
七、未获土地使用权者可在5天内退回竞投保证金(不计息);获土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出让金,在2004年3月5日前交土地出让金总额的70%,2004年4月5日前交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八、本次土地拍卖如每地块参拍者在3个以下(不含3个)的,拍卖会取消。
九、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竞投须知》等有关拍卖文件资料。详情请登记www.cnestate.com 。
十、竞投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帐户:
收款单位:天台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号:22610000000146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6-3979767
联系人:陈秀红、潘圣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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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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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04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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