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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德土资告(2009)挂字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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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09年11月18日上午8:00时至2009年11月27日14:30时在德清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座落 | 出让面积(m2) | 用途 | 容积率和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及绿化率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雷甸镇新利村(2008)098号地块 | 5308 | 商业 | / | 绿化率不低于35% | 665 | 80 | |
注:本次挂牌起价中含指标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契税和印花税。
二、出让年限:商业40年。
三、竞买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四、出让地块的受让对象: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受让对象为须拥有与政府签订的加油站拆迁安置协议或迁建批复,并拥有成品油经营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规定不允许者除外),均可受让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16:00时(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德清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分中心。
3、报名地址: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审批办证中心南侧。
4、凡有意受让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请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德清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分中心窗口领取挂牌文件资料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须随带材料请咨询德清县招投标中心或浏览德清县招投标中心网站)。报名登记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时点前到指定银行帐户)。竞得后保证金可抵充地价款,未竞得者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特此公告。
六、银行帐户:
保证金帐户:德清县招投标中心
1205280409001014127
工行德清永安街支行 |
联系方法: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资产科:潘先生(0572—8060057)
德清县招投标中心:周先生(0572---8066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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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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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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