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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国土资源局10月13日至10月26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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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宜春市无线电元件厂破产清算组申请,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次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宜地[2004]-1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地点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窗口(秀江西路106号)。
二、地块简介
宜地[2004]-10号地块,位于老环城北路,原属宜春市无线电元件厂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3年8月由袁州区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现需整体出让原厂生产区的土地,用于安置职工。因道路扩建占地等原因,实际可出让土地面积为23.22亩。
规划用途: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原商住用地(主要用于饮食服务项目的建设)现改为居住用地。规划指标详见挂牌须知。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文件索取
有意竞买宜地[2004]-10号宗地者可自2004年10月13日至2004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到宜春市地产交易管理所(一楼交易窗口)有偿索取相关资料。
五、竞买申请办理
参加竞买者可自2004年10月13日至2004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300万元。保证金需在2004年10月25日17时前,汇入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银行帐户,履约保证金按时到达指定帐户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本次竞买采取公开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六、公开挂牌出让起始价:1040万元(不含契税和交易服务费),增幅价10万元/宗次
七、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04年10月13日9时至2004年10月26日17时止。
保证金请汇(转、存)入以下帐户:
全 称:宜春市财政局
开户行:宜春市农行袁山大道分理处
帐 号:024401040000434 |
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5-3239471 0795-8908808
联 系 人:黄惠萍、陆淑萍、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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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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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宜春市无线电元件厂破产清算组 二OO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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