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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张国土告字[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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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10-A1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报总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张地2010- A16 | 市区西二环路东侧 | 67114.2 | 住宅 | 1.5<容积率≤1.8 | ≤35% | ≥30% | 住宅70年 | 10000 | 47920 |
张地2010-A16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百桥路;南至西庄花苑;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小河坝西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2月24日17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1日至2011年2月24日(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1日至2011年2月24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4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1年2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申请截止时如只有一人报名,则终止出让;如有二人报名,则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如有三人以上报名,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场竞价、拍卖时间定于2011年2月25日14时30分开始,地点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
七、本次出让土地价格为净地地价,不含行政规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 张家港市农行财税分理处 | 525801040007186 |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 张家港市工行财税分理处 | 1102028809000000388 |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 建行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 32201986236050694011 |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 中行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 810213601208096001 |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 交行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 387670660010149020188 |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 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 800011642101018 |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32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102)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
联系人:包峥华、梁云、陆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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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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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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