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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寿国土告字[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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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寿光市人民政府批准,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0-123 | 宗地面积: | 8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寿光市稻田镇永安路以北、利丰路以东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4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3000 | 保证金: | 300万元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4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4月29日17时00分 |
备注: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27日17时前到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索取有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27日17时前向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竞买申请书,到寿光市财政局缴纳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允许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3月31日至2011年04月27日到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3月31日至2011年04月27日到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27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4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0-123号地块:2011年04月20日09时00分至2011年04月29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标的为以上各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到各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企业性质的经营性收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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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寿光市圣城街东首
联系人:王先生、陈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536-5192698、5105506、519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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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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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国土资源局 2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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