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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5]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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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编号为巢土(存)出[2005]第1号、巢土(存)出[2005]第2号、巢土(存)出[2005]第3号的3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简介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 出让方式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拍价(万/亩) | 履约保证金(万) | 位置示意图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日照间距系数 | 巢土(存)出[2005]第1号 | 长江东路北侧 | 商业居住公建 | 67.78亩 | 拍卖,如报名竞买者不足三人,转为挂牌 | 35% | 1.5 | 35% | 1.25 | 40年70年50年 | 40 | 500 | 1号地块示意图 | 巢土(存)出[2005]第2号 | 银屏西路以西、福联浴室西北侧 | 商业居住 | 15.69亩 | 35% | 1.6 | 35% | 1.25 | 40年70年 | 30 | 100 | 2号地块示意图 | 巢土(存)出[2005]第3号 | 银屏西路以西、区司法局北侧 | 居住 | 5.68亩 | 35% | 1.6 | 35% | 1.25 | 70年 | 30 | 50 | 3号地块示意图 |
二、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需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件;个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必须能够证明其拥有拟竞买地块所需的资金实力或银行愿意提供贷款支付的证明)等。
三、 拍卖(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5:00时止
2. 拍卖时间:2005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整。
3. 如报名竞买者不足三人,转为挂牌。挂牌时间:2005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时起至2005年4月4日(星期一)下午5:00时止。
4. 拍卖(挂牌)地点:巢湖市土地交易市场(世纪大道北段东侧)
四、 履约保证金
有资格的竞买者参加竞买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2005年3月24日下午5:00时前。
五、 其他
拍卖文件及有关资料,请于2005年3月3日起到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世纪大道东侧)购买。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刘朝斌 许建伟
联系电话:0565—2337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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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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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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