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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富土资告字[2011]10号
  经富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富政储出[2011]27号
宗地面积:
68179平方米
宗地坐落:
鹿山新城4号A地块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2-2.4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30
建筑限高(米):
≤150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843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4214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为办公、商业、旅馆业和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办公、商业、旅馆业40年,住宅70年。
宗地编号:
富政储出[2011]29号
宗地面积:
3787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鹿山新城4号B地块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4-2.5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20-30
建筑限高(米):
≤100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558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2789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土地用途为办公、商业和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办公、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拍卖出让土地受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在富阳市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28日到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8日到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30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0月31日10时00分在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地产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富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富阳支行
  
  银行帐号:306068860018170070390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若怡
  
  联系电话:0571-63155588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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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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