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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善土告字[201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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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沪杭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沪杭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行业分类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元/m2)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8G-71-2-1 | 西塘镇大舜村 | 5173.2 | 5173.2 |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1.0-2.8 | ≤45% | 15%-20% | 50年 | 480 | 124 | 2008G-71-2-2 | 西塘镇大舜村 | 5105 | 5105 |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1.0-2.8 | ≤45% | 15%-20% | 50年 | 480 | 123 | 2008G-71-2-4 | 西塘镇大舜村 | 3961 | 3961 |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1.0-2.8 | ≤45% | 15%-20% | 50年 | 480 | 95 | 2008G-115-1-2-2 | 魏塘街道虹桥村(开发区内) | 9611.2 | 9611.2 | 造纸及纸制品业 | 1.0-2.0 | ≤45% | 15%-20% | 50年 | 280 | 135 | 2011G-47 | 陶庄镇陶中村 | 15338 | 15338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0-2.0 | ≤45% | 15%-20% | 50年 | 220 | 169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9日至2011年12月27日,到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216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8日至2011年12月27日,到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216室,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下午3: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12月28日下午3:30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201室;挂牌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上午8:30时至2011年12月29日下午3: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报价。
(三)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216、226室负责接受咨询。
(四)本次挂牌成交价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包括带征土地面积的价格和依照规定另行依法征收土地契税、印花税。
(五)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六)上述地块出让价款在2012年2月27日前交清。
(七)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竞买保证金其中6万元/亩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转为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最后一期出让价款。
(八)开户单位:嘉善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嘉善支行。帐号:12040700290313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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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出让人: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电话:0573—84233327、84233330
联系人:姜女士、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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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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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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