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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慈土资告[20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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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的规定,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2年10月18日上午9时,在慈溪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对匡堰镇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
拍卖地块位于匡堰镇329国道以南、匡兴路以北,规划中的农民公园两侧,A号地块面积27945平方米,B号地块面积7867平方米。
二、拍卖地块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起拍价及地块开发用途,使用年限。
拍卖地块有关指标参数详见下表:
地块 编号 | 宗地面积(㎡) | 日照 间距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层数 | 开发 用途 | 工期 | 起拍价 | 使用年限 | 元/㎡ | 万元/亩 | A号 | 27945 | 1:1.25 | 25-35 | 0.6-1.0 | ≥40 | 2-3 | 住宅 | 2 | 638 | 42.53 | 70年 | B号 | 7837 | 1 |
三、拍卖对象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组织,拍卖方式举牌竞价。
四、报名有关事宜
1、凡有意竞拍者可于2002年10月8日至2002年10月16日(双休日除外)到本市南二环线138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交纳资料费200元,领取有关资料。
2、竞拍者应在2002年10月16日前向慈溪市国土资源局交纳保证金200万元;汇票、转帐支票均可,中标后,所交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抵算出让金;未中标者,七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慈溪市支行上房分理处
帐号:33199514400100000004767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4)63809672、63809051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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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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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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