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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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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0(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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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 (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3100 | 巴南区界石组团M分区M11-1/02号宗地 | 商业用地 | 16132 | ≤40330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8066 | 1614 | 13101 | 巴南区界石组团M分区M02/02、M05-1/02、M06/02、M10-1/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 | 132005 | ≤228262.6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45652 | 9131 | 13102 | 巴南区界石组团M分区M03/02、M04/02、M07-1/02、M07-2/02、M08-1/02、M08-2/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商业用地 | 179938 | ≤354245.8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70849 | 14170 | 13103 | 两江新区鱼嘴组团P分区P2-1/01宗地 | B29-其他商务用地(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 66412 | ≤119541.6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6970 | 1394 | 13104 |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C分区C4-3-2/02宗地 | B29-其他商务用地(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 38028 | ≤76056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4450 | 890 | 13105 | 两江新区鱼嘴组团P分区P3-1/01宗地 | B29-其他商务用地(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 39847 | ≤71724.6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4182 | 837 | 13106 |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F分区F2-1/02宗地 | B29-其他商务用地(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 44013 | ≤88026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5132 | 1027 | 13107 | 两江新区鱼嘴组团P分区P1-1/01(部分一)宗地 | B29-其他商务用地(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 39978 | ≤59967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3497 | 700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
工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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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3083 |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准分区F23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36005 | ≥0.7 | ≥17777.78 | ≥41000 | 2107 | 422 | G13084 | 两江新区两路组团A分区M42-1/03地块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容一类工业 | / | 65524 | 按规划要求 | / | / | 4480 | 896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 3、G13083: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关于确定北部新区平场组团F23地块建设项目环保要求的复函》要求执行。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3083: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关于确定北部新区平场组团F23地块建设项目环保要求的复函》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8月29日12:00时(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9日12:00时-2013年8月29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9日12:00时-2013年8月29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9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8月29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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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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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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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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