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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淮国土资公告﹝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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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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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 加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M2 | 亩 | 淮国土(开)挂2014第1号 | 青岛路南侧合肥路东侧 | 30000.2 | 45 | 商业 住宅 | 40 70 | ≤3.0 | ≤35 | ≥30 | 10000 | 2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 5000 |
注:1、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规划局批准的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地块名称所示地块所在辖区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名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为净地、有底价出让,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18日,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04室)(地点: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获取。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25日17∶00时之前,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04室)提交书面申请。
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书;
(2)法人申请的,应提交:
①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自然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
①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②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③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次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与提交书面申请时间相同。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受理申请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3月28日9∶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出让人根据竞买人要求随时组织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勘察;竞买人也可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04室)
联系电话:83638292(090)
联系人:吴继尧
九、银行账户
1、内资账户:
开户单位: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为中行营业部,账号:483258224117;
2、外资账户:
开户单位: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
美元账户:中行营业部(境内划入)488461545972
中行营业部(境外划入)461161545791
港币账户:中行营业部(境内划入)530061546018
中行营业部(境外划入)479361546014
欧元账户:中行营业部(境内划入)540461546008
中行营业部(境外划入)52226154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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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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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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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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