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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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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5022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V标准分区V16-4/02号宗地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59578 | ≤208523 | ≤35% | ≥30% | 31905 | 6381 | 15023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V标准分区V18-2/02、V16-6/02、V16-2/02号宗地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111393 | ≤179517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36546 | 7310 | 15024 | 南岸区弹子石组团A分区A22/03、A20-3/03、A23-2/03号地块 | R2-二类居住、R22-服务设施用地 | 51359 | ≤148650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42365 | 8473 | 15025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43/03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35324 | ≤88310 | ≤40% | ≥30% | 13212 | 2643 | 15026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44-2/03、L42/03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47681 | ?≤119203 | ≤40% | ≥30% | 15850 | 3170 | 15027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54/04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36586 | ≤91465 | ≤35% | ≥30% | 11928 | 2386 | 15028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60-2/03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43975 | ≤109938 | ≤35% | ≥30% | 14732 | 2947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5043 |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Z分区Z9-2/03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金属制品业 | 11585 | ≥0.7 | ≥7000 | ≥12000 | 1156 | 232 | G15044 |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P分区P04-04/04号宗地 | W-物流仓储用地 | 仓储业(润滑油仓储服务) | 20865 | ≤2.0 | ≥7000 | ≥12000 | 2928 | 586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G15043: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Z分区Z9-2/03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4、G15044: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征询李家沱组团分区P04-04/04号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5043: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Z分区Z9-2/03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
4、G15044: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征询李家沱组团分区P04-04/04号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5月29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5月9日12:00时-2015年5月29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5月9日12:00时-2015年5月29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5月29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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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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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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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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