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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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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5056 |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8-01-1/03、O8-01-4/03、O8-02/02、O8-03-1/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192045 | ≤395306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21100 | 24220 | 15057 |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8-04-1/02、O8-04-2/02、O8-06/02、O8-07/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133574 | ≤240433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84900 | 16980 | 15058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59-1/03、L59-2/04号宗地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65866 | ≤164665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26368 | 5274 | 15059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01-1/03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81151 | ≤186647 | ≤35% | ≥30% | 28403 | 5681 | 15060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58/03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35799 | ≤89498 | ≤40% | ≥30% | 13532 | 2707 | 15061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57-1/04、L57-2/04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63847 | ≤161555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22092 | 4419 | 15062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63/04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192097 | ≤480243 | ≤35% | ≥30% | 58974 | 11795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6月29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6月9日12:00时-2015年6月29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6月9日12:00时-2015年6月29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6月29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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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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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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