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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003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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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3年6月24日9时30分,在平湖市钟埭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公开拍卖钟埭镇兴钟路东侧、农民新村西侧,兴钟路西侧、市场路南侧地块,和盎路西侧、平钟公路北侧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控高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起拍价(万元) | 宗地一 | 兴钟路东侧、农民新村西侧 | 886.9 | 商住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层 | ≤1.9 | ≥25% | ≤64% | 50 | 宗地二 | 兴钟路东侧、农民新村西侧 | 813.3 | 商住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层 | ≤1.23 | ≥25% | ≤61% | 36 | 宗地三 | 兴钟路西侧、市场路南侧 | 1456.8 | 商住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层 | ≤1.6 | ≥25% | ≤46% | 85 | 宗地四 | 和盎路西侧、平钟公路北侧 | 11347.7 | 商住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层 | ≤1.5 | ≥30% | ≤35% | 430 |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如非房地产开发公司中标的,可由钟埭镇村镇开发公司代理房地产开发。
2、有意参加竞买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持居民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竞买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6月23日16时前到平湖市钟埭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资料,并交纳资料费100元。
3、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宗地四交纳保证金50万元)。竞拍交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充地价款;未成交的,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成交后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孙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3-5988094、501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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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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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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