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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003第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3年6月24日9时30分,在平湖市钟埭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公开拍卖钟埭镇兴钟路东侧、农民新村西侧,兴钟路西侧、市场路南侧地块,和盎路西侧、平钟公路北侧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地块位置土地面积(㎡)用途出让年限建筑控高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起拍价(万元)
宗地一兴钟路东侧、农民新村西侧886.9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3层≤1.9≥25%≤64%50
宗地二兴钟路东侧、农民新村西侧813.3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2层≤1.23≥25%≤61%36
宗地三兴钟路西侧、市场路南侧1456.8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4层≤1.6≥25%≤46%85
宗地四和盎路西侧、平钟公路北侧11347.7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5层≤1.5≥30%≤35%430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如非房地产开发公司中标的,可由钟埭镇村镇开发公司代理房地产开发。

  2、有意参加竞买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持居民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竞买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6月23日16时前到平湖市钟埭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资料,并交纳资料费100元。

  3、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宗地四交纳保证金50万元)。竞拍交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充地价款;未成交的,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成交后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

联系方法:


  联系人:孙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3-5988094、5011578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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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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