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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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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规划要求 | 其他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AJ2017J-119 | 安吉县灵峰街道2016-64地块 | 安吉灵峰街道横山坞村 | 10355 | 住宿餐饮用地 | 40 | 240 | 1321(其中包括地面建筑物121万元) | 1.30-1.31 | 不大于30% | 不小于2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AJ2017J-120 | 安吉县灵峰街道2016-65地块 | 安吉灵峰街道横山坞村 | 11613 | 住宿餐饮用地 | 40 | 270 | 1539(其中包括地面建筑物189万元) | 1.30-1.31 | 不大于30% | 不小于2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AJ2017J-121 | 安吉县孝源街道2016-3地块 | 孝源街道皈山场村、孝源村 | 8774 | 其他商服用地 | 40 | 220 | 1652 (其中包括地面建筑物552万元) | 1.8-2.3 | 不大于50% | 不小于15%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AJ2017J-122 | 开发区石佛路以北、苎麻墩路以东地块 | 石佛路北侧、苎麻墩路东侧 | 19119 | 商住用地(其中商业计容面积不超过1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530 | 7650 | 1.3-1.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其中AJ2017J-122地块的竞买要求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非具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买人(含自然人)受让的需成立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至2017年12月21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6:00。
拍卖时间:安吉县灵峰街道2016-64地块: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
安吉县灵峰街道2016-65地块:2017年12月22日上午9:30;
安吉县孝源街道2016-3地块: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00;
开发区石佛路以北、苎麻墩路以东地块: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30。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土地契税。
十、其中AJ2017J-119、AJ2017J-120、AJ2017J-121三宗地块的最终溢价部分为土地溢价,建筑物不溢价。
十一、AJ2017J-122地块成交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需与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吉两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务条款。
十二、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3024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王女士、汪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魏女士、李小姐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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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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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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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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