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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T06070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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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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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温州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招投标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拍卖出让鹿城区藤桥镇文体中心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及经济技术指标:
鹿城区藤桥镇文体中心及周边地块,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净用地面积约为15374.12平方米,建筑规模<22975平方米,其中文体活动中心≥2000平方米。
上述出让地块净用地面积以及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土地用途为居住、娱乐(商业)和文体用地,出让年限:娱乐(商业)用地40年、文体用地50年、居住用地70年。
三、出让方式:公开拍卖出让,本次拍卖不设置保密底价。
四、出让地块起始价:2270万元,
五、参加拍卖对象:开发资质在三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六、报名登记日期、地点及有关规定:有意参加上述出让地块竞买企业于2006年7月4日至7月24日向温州市招投标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拍卖出让有关资料。报名时须带公司开发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的要带委托人身份证和经公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参加竞买的,须另带联合竞买协议。参加竞投者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地块保证金136.2万元,并于2006年7月24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招投标中心(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帐号:1203206009201052538)。竞得者当即取得成交确认书,办理公证手续,不当场办理公证手续的,按放弃竞得权论处;未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第二天开始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根据“国办发[2006]37号”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竞得人在对鹿城区藤桥镇文体中心及周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时,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数量必须占整个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70%以上。
七、拍卖时间:2006年7月26日下午3:00
八、拍卖出让地点:温州市招投标中心。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7-88151021 郑先生、0577-88151126 何先生
地块现场联系电话:13566263399 陈先生
http://www.wzzb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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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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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关于鹿城区藤桥镇文体中心及周边地块拍卖出让公告内容调整的补充说明
2006年7月4日在温州日报刊登的鹿城区藤桥镇文体中心及周边地块拍卖出让公告第七条:拍卖时间:2006年7月 26日下午3时正,调整拍卖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下午3时正。
特此补充说明
温州市招投标中心
2006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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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招投标中心 二OO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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